7月27日,步森股份的公告更是直指可能有人偽造公司公章、冒用公司名義實施借款,并已向公安機關報案;*ST天馬則表示,并未收到上述合同中約定的借款。
7月27日,記者先后致電步森股份證券事務代表周樂與*ST天馬證券部內部人士。前者電話沒有接通;后者則表示:“看公告就行,多余的(內容),我是一點兒信息都不知道。”
或有人偽造公司公章借款
步森股份(002569,SZ)7月27日公告稱,因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朱丹丹將徐茂棟、*ST天馬、步森股份等多個上市公司或自然人告上法庭,合計9個被告方。
朱丹丹的起訴理由是各被告因經營需要,共同與原告簽訂《最高額借款合同》,約定在2017年8月25日~2018年8月25日期間,被告共同向原告申請在最高借款額度范圍7000萬元內借款。朱丹丹于2018年6月20日向上城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要求凍結被告銀行存款4966萬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同等價值財產,法院已進行凍結。
步森股份則表示,經公司自查,公司與上述原告朱丹丹之間不存在任何借款關系,案件涉及的款項均未進入公司賬戶,上述案件的發生,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偽造公司公章、冒用公司名義實施借款導致?;谏鲜銮闆r,公司已向諸暨市公安局楓橋派出所報案,已收到公安機關的受案回執。
事實上,稱未收到借款的不僅是步森股份。*ST天馬同日公告稱,公司并未收到上述合同中約定的4500萬元借款。公司將委托律師應訴,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值得一提的是,這已不是步森股份第一次陷入“蘿卜章”的迷霧之中。6月5日,步森股份公告稱,德清縣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因為借款糾紛起訴徐茂棟、*ST天馬、步森股份等。事情經過則是公司時任實際控制人徐茂棟所控制的*ST天馬與德清縣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簽訂了《借款擔保合同》,*ST天馬向德清縣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借款1億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2月26日,約定借款利率高達年化18%。其中步森股份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對此,步森股份表示,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未審議過公司作為擔保方就相關借款進行擔保;公司時任董事長、財務總監均不知曉該擔保事項,亦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簽署相關擔保法律文件。步森股份認為,“尚無法判斷擔保文件中的‘步森股份’印章是否為公司法定印章,不排除有人偽造上市公司公章私自制作相關文件的可能;同時,也不排除相關人士利用掌控上市公司印章的便利,內外勾結,私自出具擔保文件的可能”。
而這兩起訴訟糾紛,均發生在步森股份原實際控制人徐茂棟控制公司期間。
印章使用實行事前審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