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9月8日,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杭州洛一服飾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案行政處罰決定書 杭西市監處罰〔2023〕352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或摘要)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杭西市監處罰〔2023〕352號;
案件名稱:杭州洛一服飾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案;
被處罰對象名稱:杭州洛一服飾有限公司;
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邱海軍;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主要從事服裝服飾設計、批發和零售,在2022年9月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2022年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當事人生產兩批次產品,經抽樣檢驗,存在產品質量問題。其中“小狗棉布套裝”產品的“繩帶要求”“纖維含量”項目不符合相關標準,判定為不合格(報告編號:22J008004),其中“繩帶要求”項目為國家強制標準GB 31701-2015的規定指標;“卡通針織套裝產品”產品的“pH值”項目不符合相關標準,判定為不合格(報告編號:22J008003),其中“pH值”項目為國家強制標準GB 31701-2015的規定指標。當事人無法提供兩批次產品的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銷售單位抽樣基數為:“小狗棉布套裝”產品4套,銷售價格101.01元/套;“卡通針織套裝產品”產品4套,銷售價格73.71元/套。貨值金額總計698.88元。;
行政處罰種類、依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
行政處罰內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應予以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如下處罰:
處貨值金額2.5倍的罰款,計人民幣1747.2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
行政處罰機關名稱: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日期:2023-09-08






